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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知识185 斗医文化之诚信服务法魂论(上) #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纠纷 #诚信服务法魂论 #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 #医疗事故律师 “斗医文化之诚信服务法魂论”是以《民法典》精神为根基的医疗法律实践理论体系。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诚信服务法魂论的核心是将“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具象化为可操作的法治标尺,通过“五不出卖”原则捍卫医疗行为的伦理底线,并以患者权利实现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终极标准。以下是深度解析: 一、法魂内核:诚信服务与“五不出卖” 法魂来源与定义 源于《民法典》第7条诚信原则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立法宗旨,强调医疗行为需以患者权利保护为中心。该法魂被提炼为“诚信服务”,即医疗服务必须遵循契约精神与法律义务的统一。 “五不出卖”的伦理基石 法魂具体化为五大不可逾越的底线: 不出卖公平正义:拒绝为利益掩盖医疗过错或干扰司法公正; 不出卖人民利益:抵制过度医疗、骗保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不出卖职业初心:坚守“生命至上”的医学本质,反对把患者异化为牟利工具; 不出卖法律信仰:依法行医,避免以“行业惯例”、“沉默共谋”规避法律责任; 不出卖伙伴信任:维护医患信任纽带,禁止伪造病历、推诿责任等背信行为。 二、服务标尺:患者权利的法律化实践 民法典权利作为衡量标准 《民法典》被定位为“衡量为人民服务的标尺”,要求医疗机构以实现患者基础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和法定选择权为核心目标。例如: 患者有权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追究路径,司法机关不得以“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以鉴代审)剥夺其选择权; 对伪造病历、超范围执业、图利过度医疗等行为,直接适用《民法典》第1222条推定过错,无需技术鉴定。 突破传统赔偿逻辑 推动从“补偿性赔偿”向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转型: 湖北黄石医院骗保案中,法院以整体医疗费用为基数判令三倍赔偿,打破既往仅赔直接损失的局限; 在合同纠纷中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如“错换人生28年”案),强化人格权保护。 三、维权路径:法魂指导下的实践革新 责任竞合选择权 患方可优先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路径: 例如河北某医院术中致死案,患方通过追究“未履行术前讨论义务”等违约责任,获赔180万元,规避了“过错参与度”稀释责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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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知识186 斗医文化之诚信服务法魂论(下) #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纠纷知识 #斗医文化之诚信服务法魂论 #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 #医疗事故律师 “斗医文化之诚信服务法魂论”是以《民法典》精神为根基的医疗法律实践理论体系。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诚信服务法魂论的核心是将“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具象化为可操作的法治标尺,通过“五不出卖”原则捍卫医疗行为的伦理底线,并以患者权利实现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终极标准。 我们接着上期,继续进行深度解析: 四、文化重塑:回归医疗本质 批判“照护非服务”论 强调医疗是“人身干预与生命健康托付的特别谨慎服务”,否定将服务矮化为“照护”以规避法律义务的倾向。 “伟大原因论”的信任重建 医生职业的伟大唯一源于“患者以身以命相托”,需抵制过度逐利,回归裘法祖、华益蔚“向患者学医疗”的传统。 五、对现行制度的批判与重构 司法纠偏:反对法官以“情理”替代法律,强行混淆责任性质(如以“过错参与度”取代合同责任认定),此举构成司法侵权; 法规修订:呼吁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建立与《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相衔接的责任体系,严惩管理过失与违法犯罪。 结语 “斗医文化之诚信服务法魂论”本质是以法魂信仰重构医患权利义务:通过“五不出卖”锚定伦理底线,以患者民法典权利为标尺推动医疗行为法治化,最终使医疗服务回归“生命价值优先”的本质。其价值不仅在于个案维权,更在于通过“法道文化+法技分理”的策略,推动医疗法治的系统性变革。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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