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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女子离世,远亲无法用其遗产买墓地! #女子去世遗产为何不能用于自己葬礼 #遗产管理人 #遗产纠纷 #抖来普法2025 #遗产继承 我是(太原市)李锐律师 山西晋创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从业时间4年,擅长(婚姻、交通、借贷、合同) ,代理过大量(婚姻、交通、借贷、合同)案件, 有法律问题可后台留言, 看到后第一时间回复你~ 独身女子离世,远亲无法用其遗产买墓地! 46岁上海独身蒋女士的离世,因无监护人和继承人,其遗产由民政部门接收,而生前好友及远房亲戚想用遗产办后事却需民政部门等法院确定合理支出范围,这一情况引发了“自己钱办自己后事为何要民政部门同意”的疑问。 蒋女士遗产处理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诸多复杂因素。没有法定继承人,遗产的分配和使用就缺乏明确的直接指向。此时,若仅凭个人意愿或主观判断来决定遗产用于办后事的支出,很容易引发争议。不同人对后事的规格、标准有着不同理解,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可能会出现一方认为合理,另一方却觉得过度浪费的情况。 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承担着管理和保护遗产的重要职责。但他们并非专业司法机构,在面对这种没有先例的情况时,无法凭借自身判断确定合理支出范围。而法院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能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当地的经济水平、社会风俗、蒋女士生前的消费习惯等,来划定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支出标准。因此,等待法院审理确定合理支出范围,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它为蒋女士遗产的合理处理提供了公平、公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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