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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小洛熙的悲剧:医疗安全只有生命线 五月龄女婴小洛熙的离世,让一场本应守护生命的心脏手术,变成了击碎家庭希望的悲剧。昨晚(12月14日),宁波市卫健委发布了调查通报,与公众的持续追问高度契合,既确认了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医疗团队的多重过错与医院管理的严重失守,也留下了关于医疗决策合理性、过程透明度与监管有效性的深层拷问。 医疗质量安全从来就没有及格线,只有生命线!通报明确指出的四大核心问题,每一项都触碰了医疗安全的红线。手术风险评估不足,违背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中“手术开展前需充分论证风险”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儿童心脏手术属于高风险四级手术,更需精准评估患者个体差异与手术耐受度。手术操作过失与术后监护缺陷,则直接背离了世界卫生组织强调的“术后需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及时处置并发症”的核心规范,规范的术后监护本应是守护患者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们希望每一个无辜逝去的生命都应成为行业进步的阶梯。宁波这场医疗悲剧警示我们:医疗质量安全没有及格线,只有生命线;人文关怀不是加分项,而是必答题。唯有将规范落到实处、将责任扛在肩上、将患者放在心中,才能守住医疗行业的初心与底线,让每一位患者都能在就医过程中感受到安全与温暖。#军哥说新闻 #宁波小洛熙 @抖音创作小助手 @抖音 @抖音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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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洛熙的事件,本律师一直在关注,因为本人女儿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在我女儿三个月大的时候突然发烧,到某儿保治疗,某医生称我女儿心脏卵圆孔未闭合,可能是先天性心脏病,同时称我女儿可能存在细菌性脑炎的情形,建议骨穿。当时我老婆就突然情绪崩溃流泪,称孩子都挺健康的,就是有点发烧而已。在焦虑中,医生在住院当晚多次来要求骨穿,但是孩子才三个月大呀!我本人坚决不同意骨穿,我爱人害怕小孩真的有事,就在同意骨穿上签了字,结果不出意外都是正常的。在同病房的一个宝妈说婴儿心脏卵圆孔未闭合是正常的,等年纪稍微大一点,就会闭合的,后面等女儿稍微大一点,我们去做体检检查一切正常!但是我们对该知名医院的医生的专业性和责任心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回归到本次事件,医院方对于小洛熙的诊疗活动,医院是否做过手术风险评估,是否充分告知家属手术的风险大小,医生对于小洛熙的病情是否被夸大等等。作为律师,我们当然要从理性客观的角度去分析该事件: 首先,该医院医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构成的要件:1.犯罪主体为医务人员,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在主观方面须严重不负责任(重大过失)这是本罪的核心和难点。当然本罪是“过失犯罪”,医生主观上不能是故意伤害或杀人。如果是故意,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3. 在客观方面系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的医疗行为, 具体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4.危害结果为造成法定严重后果,即必须造成了 “就诊人死亡” 或者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综上,涉事医生如果要定医疗事故罪,核心就是其是否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其次就是通过技术鉴定或者司法鉴定,用以判断该医生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 其次,就是民事赔偿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等诊疗活动前,必须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风险、替代方案等,并取得明确同意。如果医方未能充分说明,或其决策与医学常规严重不符,可能构成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犯。另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小洛熙#小洛熙妈妈 #小洛熙事件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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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可轻!四问宁波女婴手术悲剧 五月龄女婴小洛熙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心脏手术后离世的悲剧,不仅让亲人陷入无尽悲痛,更引发了公众对婴幼儿医疗安全、医患沟通边界与医疗监管效能的深度追问。 从术前评估到术中处置,从信息公开到纠纷处理,这个事件中的诸多疑点,亟待一场彻底、透明的调查给出答案。因为每个生命即便再幼小都值得被敬畏,每一次医疗决策都应慎之又慎。 从目前已披露的情况来看,医患之间核心争议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立即手术是否必要存疑?医学共识显示,多数5月龄婴儿的小型房间隔缺损(3mm+7mm)处于自愈窗口期,且患儿术前生长发育正常、无明显症状,并非紧急手术指征。但涉事医生将其描述为“必须立即做”的高风险手术,与常规医学建议存在明显偏差。术前未充分告知家属“观察等待”的替代方案,反而夸大手术紧迫性与低风险,剥夺了家属的理性选择权,涉嫌过度医疗倾向。 二、术中知情权是否被侵犯?手术因首次缝合效果不佳被迫二次修补,时长从预估2.5-3小时延长至7小时10分钟,如此重大变故,院方未及时告知家属,也未获得二次知情同意,既违背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关于诊疗重大变化需及时沟通的要求,也违背医疗伦理。 三、病历与视频是否存疑?死亡通知书记录的22点03分死亡时间,与病历中“22 点20分生命体征平稳”的记载相互矛盾;家属依法要求查阅手术室及ICU视频遭拒,而相关视频若记录诊疗过程,应属病历资料范畴,医院无正当理由拒绝涉嫌违规。 四、医生监管是否存在漏洞?涉事医生此前已涉及两例低龄婴儿手术死亡事件,却未被暂停执业或严格评估,暴露出医疗机构对高风险医生的监督问责机制可能存在短板。 这些疑点的存在势必加剧医患双方的不信任,当下宁波市卫健委的介入调查,异地尸检结果报告出来还需一段时间。我们相信最终的调查报告会对这些疑点逐一回应,既不让失职者免责,也不纵容非理性追责。 这起悲剧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伤痛,更是完善医疗管理制度的契机。唯有以真相告慰逝者、以制度防范风险、以公正回应关切,才能重建医患信任,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军哥说新闻 #四问宁波女婴手术悲剧 @抖音创作小助手 @抖音 @抖音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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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洛熙之死 一纸通报别成“二次伤害” 一场被描述为“微创”的心脏手术,一台本应2.5到3小时完成的手术,最终持续了7小时10分钟。当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的手术室大门在11月14日深夜彻底关闭时,5个月大的女婴小洛熙的生命也走到了终点。一个月后,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给出了一纸通报。这则正文长达905字的情况通报一出,多条相关信息登上社交平台热搜榜,网友们纷纷在评论区表示对回应的不满。 从这份通报不难看出,行政调查组已经得出了“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操作存在过失、告知不及时、监护处置有缺陷”等指向明确的结论,并对医院领导和涉事医务人员作出了免职、暂停执业等严厉的行政处罚。但这样的结论从何而来,是已经开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同时展开的司法尸检鉴定? 如果两项鉴定都已经得出结论,为何没向公众公布?如果结论尚未明确,这看似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做法,是否在程序上存在“未审先判”的嫌疑?是否有可能逾越了行政权与专业评判权、司法权的边界,存在“以行政处分替代专业鉴定和司法裁判”的问题? 一个小生命的逝去,不应只成为一则新闻。愿小洛熙事件能真正推动医疗行业的自我革新:让手术决策回归科学审慎,让信息披露实现透明及时,让监管问责做到闭环有力。唯有如此,才能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桥梁,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在医疗过程中被郑重对待、温柔守护。这才是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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