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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写“无条件赠与”,离婚时就一定能分一半? “最后一种情况,迷惑性最强!很多人以为写了‘无条件’就稳了?未必!” > > (婚前,男方在律师见证下签协议,写明:“本人自愿将XX房产50%产权**无条件赠与**女方XXX,无论将来婚姻状况如何。” 两人结婚,共同生活了大约一年半,因性格不合离婚。女方要求按协议分一半房。) > > “吴先生为表‘绝对诚意’,婚前请律师起草了一份措辞严谨的《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写明是‘无条件赠与’,并特意强调‘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和李女士结婚后,共同生活了一年半,最终还是离婚了。李女士拿着协议:‘这可是无条件赠与,白纸黑字,必须分我一半!’” > > (庭审现场,吴先生的律师据理力争。) > > “某院判决:房产归吴先生,但需给予李女士相当于房价25%的补偿。 咦?说好的‘无条件’呢?” > > 熊仁武律师普法时间: > 1. ‘无条件’并非绝对:判官会探究真实意思表示。婚前赠与巨额房产,结合社会常理,隐含的‘条件’往往是‘缔结婚姻并共同生活’。纯粹的无条件赠与,在婚前财产处置中极其罕见,不符合一般认知。 > 2. 公平原则:某院会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财产来源、公平性等。一年半的时间,不长不短。如果女方无明显过错,也对家庭有一定付出,完全按协议给一半可能显失公平(尤其房子完全是男方婚前全资购买)。完全不给,对女方也不公。 > 3. 无条件’条款的效力:虽然写了“无条件”,但如果该条款在特定背景下(如闪婚、一方明显利用优势地位)被认定为**显失公平,或者结合行为被理解为附有隐含的婚姻目的**,某院仍有调整空间。 > 4. 折中处理:实践中,对于写了‘无条件’但婚姻时间中等(比如1-3年)、无欺诈情形的情况,某院往往不会机械地完全按协议判一半,也不会像闪婚那样只给很少补偿,而是会酌定一个中间比例(如20%-40%)**作为平衡。” > > “熊律师金句点睛: ‘无条件’三字非金钟罩,法律衡平有公道。婚姻本质是共担,协议难抵情理考!” > > 熊律师提醒:婚前财产协议(包括赠与条款)务必清晰、明确、合法,最好由专业律师起草。即使写了‘无条件’,也需明白其在实际诉讼中的**解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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