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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 丹凤县城市管理局 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丹凤县公安局 丹凤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依法取缔凤鸣街临时市场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市规划要求,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凤鸣街临时市场予以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范围及内容凤鸣街临时市场(东至凤鸣路与凤麓路十字,西至第五小学门口、机耕路南口,南至第二小学)内机动车道、人行道内的所有占道经营摊点和店外经营摊点,包括经营物品、经营工具、经营车辆和临时搭建的设施等。 二、取缔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前,各经营户全部自行入驻新市场,规范经营,2025年7月15日起开展综合执法,全面取缔临时市场。 三、相关要求 1.2025年7月14日后,未自行清理物品或拆除相关设施的,将依法子以强制清理,造成损失的由各经营户自行承担。 2.城东综合市场 A、B区的经营管理费、日常运营水电费、垃圾收集处理费等相关费用由龙驹寨街道办承担,不向经营户收取任何费用。 3.果蔬、肉制品以外的其他经营主体一律店内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或占道展示商品。 4.凤鸣街临时市场内的食品经营户和共他经营户进入相应市场或门店合法经营,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5.政府在第五小学东侧、公厕后面设置A区经营户免费停车区域;在B区市场南侧设置B区经营户免费停车区域,方便经营。 6.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凤鸣街临时市场经营户和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自觉服从相关部门管理规定,配合完成取缔工作,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美好环境。 7.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违规经营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对暴力抗法、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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