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65获赞695

找了一份新工作,用人单位要收取押金,收取押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是借口收取劳动者的押金或者是相关财务,所以收取押金的行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但在现实中, 劳动者刚刚找了一份新工作,不想放弃,想要入职,那么他就要缴纳这个押金。缴纳了押金之后,应当如何要回这个押金呢? 我的建议是,你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说你要通过微信的方式缴纳这个押金,备注上这属于你的入职押金,或者是让单位给你开一个数据,单位也要盖上工装,那么有了公章的数据 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以后你离职了,你以转账记录或者是公章完全可以证明你, 你缴纳的押金可以要回你的押金。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你可以去劳动局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投诉举报,都是可以的,法律上肯定会支持你要回你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