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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班电动车违停被拖走需要交多少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拖车费一律由行政部门承担,车主无需支付,但违停罚款普遍五十到两百 元。通知取车前的停车费由执法方承担,逾期未取的,各地按当地停车场标准计费处理。需携带身份证、电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前往辖区交警或城管部门办理。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们,你们是否收到过这样的违法提示短信?是及时处理还是毫不在意?龙岗公安交警曝光一批违法未处理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不可小去,违法处理 需及时!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如收到违法短信,可线上进行违法处理。微信搜索平安龙岗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证明互动电动自行车处理。


上了牌的合格电瓶车改装电池解除限速后发生事故,到底算不算机动车?杭州交警给我回复,第一,属性不变,无论你怎么改,他永远不会被鉴定为机动车,只会做改装鉴定。第二, 虽然是非机动车,但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警会根据你的超速、超重改装在事故中的作用来确定你的责任。也就是说,属性上你是非机动车,但事故定责你还是要负责你改装产生的责任的。

电动自行车的新股票一上线啊,可以说是民怨沸腾,怨声载道,哎,奇了怪了,本来是保护老百姓的好政策,为什么大家不乐意了呢?绝大多数的人,不论你是走路的还是骑车的,还是开车的,有没有被外卖小哥吓到过,甚至是撞到过呀?哎,那么限速不是应该的吗?有没有看到过新闻中说某个电瓶车自燃了, 然后导致全家灭门,甚至整个楼都被烧的差不多的,那为什么新国标保护大家不乐意了呢?在我们看来啊,不是一些树层面的问题,什么速度不能超过二十五,什么阻燃材料的使用,什么那个座位烫屁股等等啊,这我们在我们看来都不是核心 在于国标的制定者,用主席的话说,没有找到问题的主要矛盾,更没有看到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今天这一期,我们问到现策,拿出我们的观点来,从法律法规啊,从我们的技术手段,还有从我们的商业规则的角度,为大家拿出我们的观点,希望能够有所借鉴。 好,首先先说我们的结论,既然我们说他们没有抓到主要矛盾,那主要矛盾是什么呢?在我们看来,五个字叫做权则不相辅。那么到底是什么权,什么则呢?我们拆开来讲,先说第一个场景,那么就是外卖小哥的超速场景,那核心的权在于什么呢?外卖小哥的路权过大,叫做 鹿犬,但是呢,他的责任又不清晰,哎,我自己就看到过很多次啊,那么外卖小哥违规行驶,比如说逆行啊,比如说灯还没有亮,他就走了,那这个时候的话,交警或者辅警想要拦下他,他倒好,一个走位啊,溜了是不是? 还有的话可能磕着碰到了,简单弄弄就跑了。在这样子的情况之下啊,就算你自己没什么事,也会造成一种风气,就是磕着碰着,不, 不要紧,这个规则守不守无所谓嘛,甚至你被抓到了,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可能赔偿或者说是罚款都非常非常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你跟我的个人利益或者是后面的公司利益相比,那就是远远的权大于责。那当然无所谓了嘛, 包括的话改装厂还有的话有一些违规的啊,使用一些不合格材料自储电池的,这帮人,他们一旦 龙岗社发,有非常大的责任的归属吗?有没有入刑的这样子的一些情况呀?在我们看来通通都没有,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那就是明显的权大于责,从法律层面来讲,对他们俩没有足够的约束力啊。 好了,那如果是这样子的话,我们该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从技术手段的角度先做切入,首先的话,所有的电瓶车现在我们有没有足够的技术进行监管呢?在我们看来是 绝对有的,最简单的办法是不是所有的电瓶车可以上我们类似于汽车一样的可以被摄像头拍到的这样子的号牌啊?我们可不可以去做 实名认证啊?如果说能够让每一件事情的责任都非常清晰,通过电子眼来弥补辅警和我们正常交警的警力不足,那 至少在取证这个环节中可以做到。第二,我们从法规的角度上来讲,可不可以让每一个电瓶车的这样子的一个驾驶员都有基础的法律法规的训练和证照的一个发放呢?我们其实不一定要到汽车的这样子的一个驾校里面去学,对不对?最简单,手机 app 我 们可不可以有一个理论学习? 要注意,很多人他第一次骑电瓶车的时候是没有任何训练的,甚至可能自行车都不会骑,甚至可能法律法规灯都看不懂,这个在我们看来非常必要有一个 app 的 学习吧,那 app 学完之后,马上就可以给你发一个电子驾照,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告诉你什么样的法规是千万不能触碰的,责任到什么程度, 学完了啊,你签个字,不论你上个指纹什么的你就知道了。除了事之后,我们可以用记分制,或者说是重新给予你的 驾驶资格,让你这个人心里明白,永远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工具,对吧?那你说这个车子开到了四五十,开到六七十迈,这个是工具本身单纯的问题吗?在我们看来是驾驶者的无知带来的,这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环。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场景,就是我们的外卖小哥,在我们看来,他跟普通老百姓的使用的电瓶车场景是不一样的,他们是弊端啊,也就是 business 公司这一端的合作人。那么对应背后的美团还有好饿了吗也好,或者是淘宝抢购也好, 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我们所有的车子,如果你想速度更快,那是不是要给骑手以对应的培训和 监管,一旦我们通过刚才讲过的电子眼和 ai 筛查,找到了这个驾驶员是谁立属于哪一家公司,犯了什么错误啊?整个的一个证据链非常齐全,我们就可以有对应的惩罚机制。那么美团你有没有进到这样子的一个 培训义务?这个车子你有没有做到监管职责?不能什么事都交给政府对不对?那你既然作为整个的外卖体系的一个最大的受益人,你就有监管的责任,那我们可以通过商业的规则给到我们的这个背后的大公司, 另外的话,我们也可以引入保险公司介入,对不对?那如果说是你是普通的民用场景,是什么样的一个保险?如果说我们是像这种商用场景,什么保险谁来承担啊?我们看来应该是大公司的承担, 所有的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精算,通过我们的技术手段来实现和落地的,这样子就可以让老百姓的归老百姓,商业的归商业,对不对?什么样的场景用什么样的速度,那么应该有合理 的测算,哎,这样子的话就不要说是一刀切对不对?因为某一些这个我们所谓的害群之马或者老鼠屎而导致老百姓用车不方便,那么同时也能够降低整体社会的用车风险啊,不论是交通的还是着火的,在我们看来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用技术手段和法律法规来保障各方的权益不受影响。毕竟当下的中国很多的便利, 很多的民生都是基于电瓶车大量使用的这个基础的,我们的技术设施的利用,还有我们的这个外卖的便捷,你说一刀切下来损失和收益到底哪个大?真的很难说,但是如果我们用技术手段更采用的这些方法,真正细致的去把这些事情甄别开来,在我们 是可以兼得的,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啊。大家觉得呢?如果没有覆盖你的问题,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时间所限,我们今天就到这里了,下一期再见吧!

哎呀哎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哇,那就不得了啊, 你那个后台回去就拉萨, 你知不知道你自己有好多钟开电动车没有带头回上路的情况你是否清楚? 我对我发表的言论深感抱歉,然后对社会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了影响,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

提出针对电动车方案的人究竟是谁?他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叫陈海一。 自行车呢,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啊,实际上他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他在监管方面呢,也存在了一个配套的规定不足,我们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呢,提出来这个建议。首先第一个我们认为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一个 专门的立法,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专门的话,应该在我们的道路安全管理法里面直接把电动自行车做一个专章的规定,参照机动车里面的摩托车是这种管理模式。第一个我们要这个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第二个要规定这个电动自行车驾驶的年龄的准入。 其实我个人觉得整治电动车最好的办法呀,就是把电动车定为你们的专用办公车,你们外出办公,只要不出城就不允许坐轿车,必须啊,骑电动车, 大夏天的你也戴个头盔,和我们一样等红绿灯,你也必须啊,推着车子过斑马线,和所有的普通老百姓共同感受一下。这样呀,你们就知道电动车的政策究竟该如何调整了,大家说对不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