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馆八千八百万国宝的事,终于找到破局的关键了。唯一建在的当事人徐胡平,就是当年签字划拨文物的人。他当时既是南京博物馆的长务副院长,又兼任省文物总店法人代表,一手管剔除,一手管接收。更耐人寻味的是,当年花六千八百元买下江南春, 跟陆挺夫妇和他关系匪浅。如今陆挺已去世,成了唯一能说清真相的人。可面对新闻采访,他却说,没金首饰跟自己没关系。 自己八十多岁了,二零零八年退休后,外界的事都与他无关。身为已成立工作组,但他曾是自己当法人的文物总店的法人,这一身份持续到二零零六年。 一九九七年,一副江南春文物再次以六千八百元的价格被卖给一个叫顾客的人。要知道,买卖古董、策划实名实姓是行业铁规矩,那么这个顾名客是谁呢?退休不是免死金牌,倚老卖老,迟早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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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务院这一事件最可恶的后遗症是,他破坏了整个社会对守护一词的信任。谁能确保各个国务院的珍品不会被调包?在现行制度下,答案是没人能做到的。这并非悲观论调,而是残酷的现实。 其一,捐赠人的裸捐难题。当下捐献文物本质上是一场单向无保障且无法监督的裸捐,捐赠出去的瞬间,所有权发生转移,然而知情权、监督权和追索权却未能同步跟进。 捐赠后,藏品进入库房就如同石沉大海旁家后人能进入库房查验藏品,是通过打官司、经法院调解才争取到的特殊权利。普通捐赠人这辈子都别指望再见到自己捐赠的物品。博物馆在鉴定方面独断专行,说藏品是真就是真, 说假就是假,说没了就没了。要是你提出质疑,他们一句话就能把你打爆称非。专业人士不懂证据,此无对证。即便你怀疑藏品被吊包,又该如何证明呢?六十六年前的入库照片模糊不清, 若想鉴定,还得博物馆同意拿出藏品才行。如此一来,捐赠人怎能放心,根本无法放心。其二,吊包的可能途径博物馆里展示的并非真品, 真品被拿出去拍卖,这种大众最为担忧的情况,实际操作起来或许比大家想象的更具合法性。 一是入库时做手脚,将真品入库,但档案里记录为存一代研究,为日后处理留下后路。二是鉴定时设局由内部或外聘专家进行批量鉴定, 把目标藏品判定为赝品。三是调剂出库,移拨给基层博物馆,与兄弟单位交流调拨的名义走财政调拨程序,账面上看似干净。 四是基层变现,接受单位再通过拍卖处理所谓的不良资产,人品就这样被洗白。安乡操作则更为简单,直接在出库档案中记录为残损,以示甚至不记得库房管理员私下拿走几件藏品, 几十年都无人盘点,根本难以发现。这些操作都披着程序正义的外衣,你拿不出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只能归咎于管理上的疏漏。 其三,信任崩塌的连锁反应。日后孩子参观博物馆时问妈妈,这是假的吗?这表明信任崩塌已从制度层面蔓延至认知层面。以往走进博物馆,人们会惊叹这是真正的文物。 如今走进博物馆,人们会怀疑这会不会是假的?一旦这个疑问在孩子心中扎根,博物馆便不再是神圣的殿堂,而变成了一个可能造假的大卖场。 这种认知的转变是不可逆转的,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学术权威遭到瓦解,博物馆的研究、展览和教育功能均建立在藏品真实的基础之上。若公众默认藏品可能被调包,所有学术成果都将失去公信, 文化传承也会出现断层。当父母不敢肯定的回答,这是真的,是孩子接收到的不是文化的熏陶,而是对体制的失望。 捐赠来源将会枯竭,未来只有觉悟极高或别无选择的人才会捐赠精品文物,会更倾向于在海外拍卖或存于私人密室,国家损失的将是整个文化传承的根基。 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一是权力过于集中,文物系统长期处于封闭状态,自我授权,自我监督。二是违规代价太小,丢失几件文物最多只是内部批评,极少有人会受到刑事处罚。 三是利益诱惑太大,一件真品流入市场,可能是普通人一辈子的收入,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不出现才不正常。

你敢相信吗?博物馆的文物不但被出借,而且不想归还,为此而导致了馆长的自已身亡。这是发生在南京博物馆的往事,而且是两任院长都没得善终,看着让我背后发凉啊! 先说说一九六四年的女院长曾遭遇,他出生名门,是曾国帆的后人,学识渊博,对南博的文物保护和研究贡献卓著。可就是这样一位大家,却在一九六四年从南京灵谷寺的塔上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当时的时代背景复杂,他承受的压力或许是我们难以想象的,这一跳也为南博的院长魔咒添上了沉重的一笔。 再看一九八四年的姚谦院长,他在任的二十年里,为南博的发展做了不少事,还经手了旁来城的那批重要捐赠,甚至动员二次捐赠。可就是这样一位院长,最终选择了上吊自杀。 文史学家冯启雄老爷子提到过,说是姚院长生前就倒过苦水,有些位高权重的老同志把字画借回家把玩就不还了。 姚院长也是尽职尽责的去催导过几次,可怎么催都没用,就是不还,老同志还为此迁怒于姚院长。 按规定,管藏文物是不能外借的,就算借也得还吧。现在回头看,这里面的水真的深到让人不敢细想。现在的院长估计也是压力山大,希望能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我们拭目以待。

这一次南京博物馆出名了,先后两任馆长自杀,一个呢是跳塔自杀,一个呢是上吊致意以死来明知那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使馆长最终呢都自杀了。南京博物馆这两天在互联网上是最热闹, 理由呢是庞家的后人突然发现他的祖先庞来尘啊,捐出的一幅江南春,竟然公然啊出现在拍卖会上,最后呢,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后来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啊,大概事情来龙去脉我给捋清了, 起因是二零一四年。二零一四年的时候,南京博物馆举行了一次关于庞来尘捐赠的一百三十七幅画作啊,一个画展。 但是在这个画展当中呢,庞家的后人也去参加了,他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在画展的介绍当中是这么介绍的,说庞家后人最终落魄,靠卖画为生。 这个时候,庞家作为江南的名门大家,作为江南啊收藏之最,感到了极其愤怒,说我们当时是响应国家的号召,是无偿捐赠给国家了,怎么给说成我家族落魄了呢? 随后呢,他就把南京博物馆一纸诉状啊,起诉到法院了。后来这件事呢,经过啊,法院的调解, 来编导这句话的这个作者突然拿出了证据,他说某年某月某日及一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啊,一九九六年,庞家的几幅画桌出现在拍卖会上,而且其中一幅拍出了两百三十万人民币,听好是一九九六年, 这个时候,庞家的后人才恍然大悟,原来话被卖了啊,因为在法庭上的时候,人家提供了证据。最后呢,这个唐家的后人呢,就给南京这个博物馆写信,希望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当年呢,一同捐赠画作的就是庞来臣的后人,叫庞正和,他的夫人也亲笔写信,老夫人在质问南京博物馆说我的画作到底去哪了? 后来呢,在二零一八年啊,这个老妇人也不幸去世了。老妇人的去世更加激怒了旁家人, 因为是他们的亲属跟老夫人说了实话,说旁家有五幅画,不知下落,去向不明,而不愿给出答复,是这五幅画为伪作。那既然是伪作,既然是赝品,那为什么不联系旁家的后人给予啊,捐赠者呢, 应该是给捐赠者退回,但你们有什么权利擅自给处置了?难道真的像网友所说的一样,故宫一件我一件吗?这只是一个梗,那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实的社会当中? 那么今年你看到了啊,因为明代大家囚鹰啊,一幅江南春,最终呢,标价达到了八千八百万人民币, 最后啊,被庞家后人举报才导致流拍,要不然后果不敢想象。这件事在社会产生巨大的舆论和影响,这几天事件持续发酵,好在啊,现在 南京当地的主管部门已经出面斜查了,那我们就一查到底,查的水落石出,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背后到底是谁在捣鬼,是什么导致了两任馆长自杀? 现在网上已经传的风言风语,说这两任馆长呢,也最后含着巨大的压力哦,致意身亡了。理由是这些话啊,被某些位高权重的人给借走了,而且很多话都是惊世名作,都是孤品。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彻查到底,追出幕后的主持人,还旁家后人一个公道,然后对于倒卖国家级文物的这些犯罪分子,必须绳之以法。胆子太大了,实在是太愤怒了,因为我很少说这种事。好了,再见。

南京博物馆真的是越挖越深了,原博物馆院长姚谦在八十年代初曾经多次讨要被老干部借走的珍贵字画,因为得罪了某些人, 他不但被人匿名诬告有生活作风和经济问题,还被人指控侵占他人的学术成果,最终以死抗争,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八日在办公室致意身亡。 虽然后来得到了平凡,但是匿名诬告的人是谁?界首制化的老干部又是谁?希望有一天可以真相大白。


这还真是不查不知道,越查心越凉,我的乖,本以为南京博物馆的事情已经离谱了, 谁知道更恐怖的不止于此,南京博物馆的前任馆长姚谦,姚馆长因为领导要借字画,他不同意,哎,最后呢,几番争论之下,被恶意按上了学术朴切的恶名, 让一身清白一生保护文物的文人不堪其辱,一根白绫呢,传了自己的清白。而在姚谦前面的南京博物馆馆长曾赵玉女士,曾国潘的曾孙女,名门之后啊,可谓是在炮火中挽救了无数的文物, 就要登上了灵谷寺九层高塔,从七楼是吧,从七层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年是文物比命还重要的两个人 是吧?如果知道今天这种情况,岂能明目?所以,请把剩下的一百三十二件文物还给彭家,不用查了,我们心里都知道结果了。

关于南京博物馆受捐赠的这个文物离奇失踪的这个事件呢,其中的种种疑点和事情的整个脉络我就不说了啊,主要是和大家聊一下整个事件当中可能涉及的法律红线问题。 那第一个问题是,已经捐出去的话,使用权归谁所有?那这个画作的使用权呢?是不归捐赠者,也就是旁来臣的后人的,也不归博物馆所有,而是归国家所有。 那根据法律规定,彭昱晨捐赠的画作,自七项博物馆交付画作之时起,使用权就已经转移为国家所有了。那南博呢,只是作为一个 藏品的一个保管人,并不是他的主人。那根据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国有博物馆的藏品是禁止赠予、出租或是出售的。那南博在这个过程当中瞒着彭昱晨后人几十年,绕过了专家部门的评估和文物主管部门的审批,把画作 划拨到了拍卖行,流入市场进行拍卖,这个不是工作疏忽的问题,而是越权处分了国家的资产。那我认为呢,相关责任人是可能涉嫌国有企事业单位滥用知情罪、 失职罪,或者是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或者是倒卖文物罪,那这类行为呢,是应当要彻查到底的。那第二个问题是, 捐赠者,也就是旁来臣的后人,能不能要求南伯返还画作?那有人说呢,公益捐赠是不能撤销的,但是法律没有那么绝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和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已经赋予了赠予人的法定撤销权。规定的内容呢,就是赠予负义务的, 那受赠人如果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是可以撤销赠予的,那虽然说南伯的律师便称自 画作交付时起,使用权就归国家所有了,意思就是说我如何处置跟你就没关系了。并且认为呢,这个捐赠者旁来臣没有与南伯形成一个书面约定,只是保管或者妥善保管的义务, 没有返还义务。但是我们通过厂里来进行判断,那捐赠者旁来臣,他捐赠的目的一定是希望博物馆对这个画作捐赠给你了,是希望你把这个藏品 通过其他方式流转到市场上进行拍卖获利,对吧?那这自然呢,就是南博没有履行完善的保管义务,当然就构成违约了。那我认为呢,南博是必须要向捐赠者返还藏品的,那整个这个事件当中的这些种种疑点,只有一个指向,就是 国有资产的坚守自盗。那现在呢,国家文物局已经介入了相关的调查,那我们一起等着看一下,到底是文物完璧归赵,还是责任被绳之以法。

又一个博物馆发公告了!十二月十九日,山西吕梁市博物馆发布公告说,接受社会长期捐赠、长期借用、定向捐赠,一经提交,博物馆有权发表、复制使用该藏品。但是,自从南京国务院出世之后呢?还会有多少人会无偿捐赠呢? 咱们用四分钟的时间,来看透这一场越发越旧、新的农民复播。六千八百元贱卖的赝品江南春,如今估价是八千八百万。那这场无偿捐赠背后的信任危机,到底藏着多少毛尼呢? 新华社追踪后,江南春的流转链是这样的,一九六一年和一九六四年两度被鉴定为伪作,一九九七年划拨给省文武坐垫,二零零一年被顾客以六千八百元买走。兰博说流程合规,单据齐全。但是以下这三点根本说不通。第一,价格太离谱, 马维多老师直言,就算是假话,二零零一年也不止六千八百元这个价呀。第二,买家太神秘,上世纪九十年代,买文物必须要填写真名的,可是发票上只写了顾客两个字, 除非这个人真叫顾客。第三,真伪太矛盾。庞来辰生前只藏一副江南春,如今拍卖场上的珍品也标着他的旧藏。那这里就有疑问了,要么是卖家借名头抬价,要么就是当年专家看走眼,有人暗箱操作,把真迹当赝品来贱卖。 要搞懂这件事呢,得从一九五九年说起了。庞家可不是普通人家,庞来辰被誉为民国第一藏家,那他的虚宅就藏,号称江南收藏甲天下。 当年庞家后人拒绝把藏品运往台湾,一次性向南伯无偿捐赠了一百三十七件古画,其中就有这一幅江南春。这份家国大义,本该被珍惜,却成了半世纪恩怨的凯段。六十年代,南伯借庞家两幅画半展,承诺三月归还,却拖了二十四年。 庞家追讨无国起诉,最后呢,只拿到了五点四万的赔偿。二零一四年,庞家子孙败落,靠卖画为生。 就是这样一句,惹怒了庞家的后人,我们什么时候卖化为生了?于是呢,庞家再次起诉,这事就一直拖着。直到二零二四年,庞家起诉要求查验藏品,才发现以前捐赠的一百三十七件藏品,居然少了五件,其中就有这幅江南春。 让人心寒的是,从鉴定为伪到划拨售卖,跨越了三四十年,这期间,庞家人竟然是毫不知情的。南波律师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 捐赠之后,所有权归国家,法律没规定返还义务。这话合法但合理吗?合规但合情吗?更何况,现行法律早已补上了漏洞。二零一八年的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涉及捐赠品退出,需征得捐赠人同意。 同时的,马维杜老师也说,就算是伪作,也有研究价值,能当鉴定参照物,不该随便留储管藏的。如今,江苏省文旅厅已成立专班调查,五幅去向不明的画作正在核查。 但是,这件事真正的核心不是一幅画值多少钱,而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当捐赠者的信任得不到尊重与回应,再完善的制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 博物馆握着的不仅仅是文物的使用权,更是公众交付的信任。可是,他们只死扣法律条文,忽视捐赠背后的情怀,伤的不仅仅是旁家的心,更是整个民间捐赠的信任旗帜。 现在失踪的五件藏品里,除了江南春双马图轴,二零一四年也已经以二百三十万拍卖成交。同样是旁家酒藏,从一九五九年到二零二五年,旁家人追问了半个多世纪,他们要的从来都不是钱,而是一个说的清楚的交代,背后是对文化传承的坚守。 希望调查结果能够给旁家、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别让善意被辜负,别让文化传承的温度被彻底寒透。因为信任一旦丢了,就再也拍不回来了。

一副六千八百元的假画拍卖估价八千八百万。南京博苑捐赠文物被拍卖这事看似是离底揭晓了。行家捐赠的江南春图卷被顾客以六千八百元价格购买。我来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啊。以下来源是根据此前的新闻 和新华社的最新追踪报道。二零二四年十月份,收藏家庞来臣的后人庞书令写信给南京博物馆,询问他们家在一九五九年捐赠的一百三十七件藏品是否得到妥善保管,并要求啊当面逐一展示,确保文物的现状。 南京博物馆呢,没有做出任何答复。二零二五年五月份,庞淑令意外发现,当年他们家捐赠的明代裘赢江南春图卷突然出现在北京的一场拍卖会上,估价高达八千八百万元。 二零二五年六月底,庞淑令根据法院的调解和代理律师前往南博查验,发现捐赠了一百三十七幅书画,其中一百三十二幅还在南博库房保管,但恰恰少了包括裘赢江南春图卷在内的五幅作品。 随后啊,南博以书面的形式给了庞书令的答复,答复是消失的五幅画当年被认定为是伪作, 已从藏品系列中剔除了,并进行了画拨调剂处理。下面是南博给新华社记者出具的五幅画的处理和去向证据。 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有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但伪作的很好。 一九八六年六月,南京博物馆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五日, 南京博物馆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了报告,请求啊,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进行调剂,架播给省文物总店处理。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原江苏省文化厅同意调剂。 一九九七年五月八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多交给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行家捐赠的江南春图卷被顾客以六千八百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标记的是访裘英山水卷。 咱不是文博专家,也不是法律专家,但看似清晰的流转脉络,还是有几个疑问,或者说,男博要想让公众信服,还应该批录更多的细节。比如当年这批古话,捐赠的时候有没有做鉴定?那两次鉴定为伪为假的时候,有没有通知捐赠人? 当时捐赠人有没有权利要回那五幅画作?对所谓不易收藏的捐赠藏品是否可以流入市场?当年出库时,是否每个环节真的合规合法?还有啊,什么样的人二十五年前甘愿花六千八百元买一副假画? 南博的代理律师啊,根据自己的专业解释了咱们质疑的其中的一点,说的是捐赠人没有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没有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 返回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啊,杭淑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化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意思是啥呢?我理解的是,捐赠时使用权已经属于博物馆了。 一、博物馆没有返还的义务。二、捐赠人没有干预捐赠物处理的权利。法律上可能是这么回事,但这句话听起来怎么就那么不让人舒服呢?不知道庞淑令心里是什么滋味。

两任南京博物馆院长拿命守护的话,现在竟然成假的了!曾昭遇顶着明媚压力保护文物,抗战时扛着文物南迁,最终因为政治压力,从灵谷寺塔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跳塔前他还留纸条说不要连累司机,这是多强的责任心啊!姚谦为了彭家军的古话跑了二十多年,却被诬陷以权谋私,含冤自寰时才五十八岁。 可他俩用命守护的这一百三十七件古画里,一副江南春竟然现身拍卖场,还被说是假画!用生命在守护的南好伯呀,你们这么做,对得起南京博物馆的两位院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