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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博物馆才是无本万利的生意啊!这几天,文物收藏界炸成一锅粥。新华社、北京日报接连发生南京博物馆被推上风口浪尖,一个跨越了六十六年关于信任和背叛的故事,就此浮出了水面。 一九五九年,著名的收藏家庞家满怀着对国家文博事业的信任和赤诚,将一百三十七件家传古画无偿捐赠给了南京博物馆。这其中啊,就包括一副明代著名画家裘英的江南春。 但是今天,庞家后人突然震惊的发现,这幅捐赠的传家宝竟然出现在北京某拍卖行的预展上,明码标价八千八百万。 当他们去博院追问时,哼,别人答复说,这幅画连同另外四幅,早在几十年前就被专家鉴定为伪作,然后呢,被华伯调剂出力了。 更加荒诞的是,院方声称,这副伪作在二零零一年被人以六千八百块的价格买走了。从伪作到天价,牌品从六千八百块到八千八百万, 这中间的巨大落差,不仅是一个价格问题,更是一连串触及灵魂的疑问。 第一问,鉴定的黑箱里到底藏着什么?博远说话是假的,但拿出的鉴定证据关键部分却打着厚厚的马赛克。我们不禁要问了,是什么?见不得光吗? 如果理直气壮,为何不敢完整公开?当初鉴定时为何从未通知过捐赠人一生?这种单方面的、不透明的宣判,如何让人信服? 第二问,调剂的通道终点是谁的钱包?跨博调剂听起来是合规的流程,但具体调给了谁,谁批准的钱去了哪里, 这些核心信息成了一笔糊涂账,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所谓的处理,是否成了某些人将公共文物变成私人财产的特快专利?第三问,为何坚守自道的悲剧总在上演? 二零一五年,广州美术学院的图书馆原馆长肖源,一个学制型的领导,被曝出在几年时间里,用自己临摹的假话,换走了库房里一百四十三副齐白石、张大千等大师的真迹, 他就是仓库里的唯一的老鼠,因为整个图书馆只有他一个人懂画、管画制度在他跟前形同虚设,这一个个类似的思想太难看了。 马贝杜先生对此的评论一针见血,这个不叫偷,因为他就是管理者呀,这叫贪污,他是把公家的东西直接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从广州的萧元到今天的兰博基尼,模式何其相似,都是内部人利用管理和监督的漏洞,把本该守护的公共文化财富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 那么第四问,也是最沉重的一问,全国上下还有多少个这样的暗箱和漏洞呢?今天是一个江南春,昨天是一百四十三幅名家字画, 那些我们看不见的库房里,还有多少捐赠者的善心被变卖?还有多少文物在鉴定、剔除、调剂的抹护流程中不明不白的消失?每一次类似的事件,含了的不仅是捐赠人的心, 更是在全面摧毁整个社会维系下去的基石,对文化事业的信任,对公共管理的信任。 文物是什么?它从来不是冷冰冰的古董,它是一个民族活着的记忆,是文明传承的血脉。而捐赠行为是将家族最私密的传承升华为民族最公共的记忆, 这是人性最崇高的呈现的。连同守护文明殿堂的人,都率先成了 掏空殿堂的授赎。如果管理公共信任的机构,自己却成了信任的最大破坏者,那么我们最终失去的将不只是一些古话,而是整个社会向善、守信、向上的精神根基。 所以,这件事绝不能止于南京博园的自查,也不能像过去一样草草收场,他必须成为一场自上而下、刮骨疗毒式的全国性的彻查。 必须让阳光照进每一个尘封的仓铺,必须用最坚固的铁锁锁住每一道 权力的闸门,必须用最严厉的惩处震慑每一颗贪婪的野心。最后,我想说,崇高的灵魂容不得继续堕落,人民的信任经不起再三背叛。彻查到底, 不仅是为了一副古画,更是为了守护这片土地上那份最珍贵也最脆弱的人心。 文物有价,信任无价,中华美德,不容践踏。

我以为良人院长是为了互保,没想到他们是用一辈子躲在填坑。南京彭浦院前任院长姚谦,一身两袖清风,最后落了个自闭的下场,而他生前就冯秋老爷子吐过口水, 有些为靠权杖老同志把管理的字画接回家,打完就不还了。老院长也是尽职尽责,去催过多次,但也收效甚微,本人还被扣上了学术朴器的帽子,老先生不堪受辱,最后用一根白领一丝明。 而在姚记老先生之前的曾昭玉女士,身为曾国范的曾孙女,当年在炮火连天的日子里,救下了无数国宝文物,最后也已跳楼了却一生死前手里还攥着纸条,上面写着不是自己的冤屈,而是为司机撇清关系。而如今他们赌上性命守护的东西,却宣泄舆论的风波。都说世界是一个巨大草台班子,可总有那么一群人用自己的生命来维护。

盯着南京国务院没完了是吧?现在全网谁最慌?应该就是南京国务院的院长了,骂名全是他背错呢,还不一定是他犯的。这件事越挖越离谱, 我觉得现任馆长是不是太冤了?跟我查重言查,还别人一个清白,不挖不知道,越挖越愤怒。前任馆长姚谦,那可是一辈子的青年,把文物看作比啥都重要的人,就因为领导想接字画, 他不同意,最后几番争论下,被鳄鱼安上了学术朴器的恶名,让一身清白一身保护文物的人不堪其辱,最后一根白领全了自己的清白。 更让人唏嘘的是,在他之前的馆长曾昭玉女士,那可是曾国芳的曾孙女啊,当炮火连天的日子,他豁出了性命,救下了无数的国家宝物啊, 可到最后呢,竟然在灵谷寺的九层塔上,从七层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当年是文物比命还重要的两个人,如果知道了如今的这种情况,还能明目吗?跟我查!

既然南京博物馆的回应提到了,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条例,对上世纪的两次鉴定为伪和假的五幅捐赠名画进行了处置。 嗨,我这个职业病可就犯喽!于是啊,我找来了一九八六年发布的这个条例的原文,逐字研究了一遍,不多就三十三条。好,咱就拿这个条例说事,请教南博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这五件被处置的藏品有没有这个出库手续?因为啊,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藏品出入库房必须办理出库归库手续。那对于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必须认真核对,点交清楚。 根据您南博的回复是吧,两次鉴定,一次处置,那至少应该有三次书面的出库手续,如果有,请您出示,以扶民众。第二个问题, 这五件藏品被处置以后的当年有没有上报江苏省文物局和文化部文物局?同样,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藏品总数及增减数字,每年年终应及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 文化部文物局,重要情况应附文字说明。您南博的回应同样称,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了处置。好,请问是九几年?那当年的报送材料和文字说明现在在哪里?这些应该不难找吧,请出示以正清版。 好,两个问题问完了,那我再预测一下该案的走向啊。有三种可能性,第一,南博的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涉嫌毒执、盗窃等刑事犯罪,相关负责人被依法严惩明化,被依法追回国务院。第二,画作 是假的,南博的手续流程健全,处置得当。可外边那个啊,上拍的那个,八千多万的那个是真的。哎,这就更简单了,调查一下这个拍品的委托方的所有权的合法性,以及真品的流转路径。 那大几千万的国宝啊,不是几十块钱的挂历是吧?查清楚这个应该不难。那查清以后别耽误人家合法的上拍啊,人家的私人财产如何处置咱谁也管不着。 第三,外面那幅他也是假的。哎,南博没问题,拍卖公司没问题,是外面那个委托人当年啊,哎,看走了眼,活该他自担后果。 哎,我倒是愿意相信这第三种可能啊,你看,既还了南博清白,又维护了民众对于公益捐赠的信赖利益,那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果。朋友们,您觉得哪种柴米油盐?或者说吧,给您说吧。

近期,南京博物馆事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这起事件不只是几幅古画的去向之争,他撕开了一道口子,暴露出我国博物馆在藏品馆里,尤其是对捐赠文物处置上的制度裂缝。 当博物馆手握鉴定权与处置权,捐赠人的知情权与信任又该由谁来守护? 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即便藏品被认定为伪作,若需处理,也必须经专家复合造句清单,并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更重要的是,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 处置捐赠文物无协议约定的,应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南京国务院既未通知旁家后人,也未能出示任何上级批准文件,所谓的依法处置,从程序上已站不住脚。

针对南京国务院的画作外流进入这个拍卖市场的这个事情呢,捐赠者的后人对他们发起了 的诉讼,南京国务院以及他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个产品交付后的使用权就归国家,而南京国务院是代表着国家行使权力,并且捐赠时就没有约定 这个返还权。而九十年代的处置伪作,是依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当中获得了江苏省文化厅的批准,认为流程合法合规,所以他们爱怎么处置这东西呢?就无需再跟捐赠者的家里人沟通。但事实是,他们处理藏品的这个处置方式 是违规的,并没有按照规定来,就算这个产品归国家鉴定是伪作,但是他们也没有权利随意处置,应当按照博物馆的藏品管理办法,处置时需专库存放,专家附和,报主管部门批准,还得谨慎处置。而后续的法规也明确,处置这些 捐赠品无约定需征得捐赠人的同意,并且也没有优先让这个捐赠人去收回这个产品,如果一旦鉴定出来是假的,那么这个捐赠人他是有优先权可以收回这个产品,但是他们没有告知他们的家人 以及这个捐赠人,这本身就已经违法。再来说怎么投入到市场,为什么会六千八百块钱卖出去,而最终出现在拍卖市场里面,以八千八百万的起拍价来卖一件假的这个产品,你认为他们做的对吗?

昨天,南京博物馆的一则情况说明引爆全网。一九五九年,收藏家彭镇河先生向南京博物馆捐赠了明代画家裘英的一百三十七幅画作,其中一幅惊现拍卖市场。 庞家后人提出质疑。南京博院回复,捐赠画作其中五幅两次经专家鉴定,西北作上世纪九十年代衣规进行了处置。现庞淑令女士以赠与合同纠纷为由诉南京博院之法院。 五幅争议画作的真伪不论,南京博院对五幅争议画作的处置是否得当呢? 情况说明中明确,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五幅画作进行了处置。该办法是一九八六年文化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已入藏的文物,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 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合审计后,分门别类造句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 完善处理。那么,该如何确定哪些文物是必须处理的?如何界定社会上有关专家的资格?如何处理才是完善处理? 该条纹可自由裁量,余地太大,历法技术粗糙。有的朋友问了,这都是一九八六年的规定,难道没有其他的更新的规定了吗? 很遗憾,确实没有。不过,国家文物局已于二零二二年启动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修改工作。国家文物局作为南京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修改单位,也是本次世界关键规章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修改单位 自然有权利对南京不愿的处置是否合规作出认定,有权利查出本次事件中是否涉及违法违纪问题。 庞淑令女士提起的民事诉讼仅能解决民事争议,我相信也是迫于无奈的选择。个人希望国家文物局能够下场深入调查,深挖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如果有,是否有必要在全国公立博物馆开展盗查? 是否有必要加速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修改,明确馆藏文物退出馆藏的可操作规程,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好,本期咱们就聊到这,咱们下期接着聊。

南京博物院授捐名画流露拍卖市场仪式仍在发酵。近日,捐赠人庞增和之女庞叔令向媒体透露,他早因种种迹象对父亲赠予南博的一百三十七幅画作处境存疑。 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内啊,他打了三场官司,直到今年六月底才获准进入南博库房,亲自点念父亲在六十多年前捐赠的一百三十七幅画作。 然而,南博只拿出了一百三十二幅,有五幅画作不见了,而其中一幅就是明代画家囚鹰的名作江南春。 南博对此解释称,内五幅画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鉴定为伪作并已处置,但如何处置的,至今语言不详。博物院仅强调,拍卖市场上内幅估价八千八百万元的江南春,是否其当年捐赠品有待核查。然而,在查清此事之前,南博难道不 应先交代清楚,内五福所谓的伪作究竟流向何处了吗?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即使藏品被认定不符合入藏标准,也需谨慎处理,报警批准。有文物法律专家就指出,若确需处置,应该遵循严格程序,并优先让原捐赠人收回。 这意味着,即便是所谓伪作,博物馆也绝无权擅自处理,更不应该将捐赠人蒙在鼓里。在三场官司之后,这五幅画在南博的账目上仍是一笔糊涂账。 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公共博物馆,兰博至今为表露任何歉意,反而一再以伪作是否同衣物等说法转移焦点, 这不仅是对捐赠人善意的践踏,更是对公众信任的辜负。站在更大的层面看,他暴露了更深层的制度缺陷和文物监管的盲区,文物保管容不得半点糊涂障。这不只是旁家后人在等的答案,这是公众都在等的答案。

本来以为南京博物馆最冤的就是那些丢了的古话,越深挖越心凉。南京博物馆第三任院长姚谦,因为坚持催讨某领导长期借债的珍贵文物字画,结果就被安上了学术朴疵的恶名。 一身清白誓死捍卫国家文物的姚院长不堪屈辱,一九八四年在办公室自诿,以死明志,他去世之后才还了他清白。他们拿命护保那些借话不还的人,你们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真的不敢想象!记得点赞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