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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里的同工不同酬,现在啊,到了该清算的时候了。我一直的观点,劳动力是市场里最核心的东西,用工的公平不仅是劳动者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能健康发展的基础。劳务派遣本来是用来补充灵活用工的,可到后来呢,却被有些企业当成了省成本压榨劳动者的工具。 其中最显眼、最不合理的就是同工不同酬这个老毛病。劳务派遣和正式工在同一个岗位,干一样的活,出一样的力,甚至担一样的责任,但拿到的工资,享有的福利却差的老远。 有的企业里啊,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还不到正式工的一半,没有公积金,没有待休年假,社保也不齐全,干最苦最累的活,拿最少的钱,享最差的保障。 这种同岗不同酬、同劳不同权的事啊,不光违反劳动法理按劳分配的规矩,还把劳动力市场价值导向给搞砸了。可能有人会说啊,劳务派遣存在是为了让企业用工更灵活,降低运营成本。这个我也不否认。 在合理范围内,劳务派遣确实能给企业带来方便,也能给一些人提供了就业的机会。但不管什么制度, 都不能牺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让企业拿他当规避社会责任的挡箭牌。从经济发展来看,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劳务派遣,其实是在拖市场和社会的后腿。一方面呢,他特别打击劳务派遣工的积极性, 要是付出和回报差太多了,谁还会真心的好好干活?没有热情,没有创新的动力,最后只会影响企业的效率和发展。另一方面呢, 这种不公平的用工方式,会让劳动力市场变得失衡,优秀的人因为得不到公平对待会走,企业一直依赖低成本的劳务派遣工,也会懒得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最后陷入低成本、质量差的死循环。 你更要注意的是啊,这个同工不同酬,还会拉大屏幕差距,引发社会矛盾。劳务派遣工啊,大多在制造业、物业、公共服务这些基层的岗位,他们是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人,却不能公平分到发展的好处,那长期待遇不一样,会让他们觉得自己被歧视、被抛弃,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这种付出和回报不对等的不公, 不只在伤害劳动者,更是在挑战社会的公平正义。你核心就三个原因,一是有些企业太看重利益, 用劳务派遣省社保、省工资,就为了多赚钱。二呢,是监管有漏洞,对劳务派遣工的用工范围、工资标准、权益保障这些啊, 监督和约束不够,企业违法成本太低。三是劳动者维权太难了,那很多劳务派遣工没什么维权意识,也没有渠道遇到不公啊,只能忍气吞声。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已经走到头了,清算的时候应该到了。 从政策上来说,这几年国家一直在完善劳动保障的法律,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要同工同酬,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慢慢压缩不合理的劳务派遣的生存空间。 从市场上来看呢,现在劳动力供求关系变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那企业想吸引、留住人才,就必须扔掉这种不公平的用工方式,做到薪酬公平、权益平等。 从社会来看,大家都在追求公平正义,同工不同酬这种不合理的事,肯定会被时代淘汰掉,轻算这种同工不同酬,不是要彻底的取消劳务派遣, 而是让他回到本来该有的样子,是灵活用工的补充,不是企业压榨劳动者工具。这得政府、企业、劳动者一起努力啊。政府要加强监管,把劳动法规落到实处,加大对违法用工的查处力度,完善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让公平用工有法可依,有法避依。 企业要扛起社会的责任,别只想着短期利益,要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同权同责,让每一个劳动者的付出都能得到合理的回报。劳动者也要提高维权的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遇到同工不同酬,勇敢站出来说话,逼着企业规范用工。 我认为啊,清算这种不合理的用工现象,不只是为了千万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而是为了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这两天,两会有个提议上了热搜,可能跟你跟你家人息息相关。有委员建议,该彻底废除劳务派遣这个制度了, 先别划走。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朋友或亲戚,在同一家单位、同一个岗位,甚至干着更苦更累的活,但工资只有别人的一半,没有年终奖,社保动不动就断,晋升更是想都别想, 他们很可能就是劳务派遣工。这个制度当初设计是为了解决企业临时性的用工需求,但今天,他彻底变味了,成了部分企业长期、大规模、低成本榨取劳动者的合法外衣。他制造了职场最大的不公,同工不同酬, 数据触目惊心。有些国企,派遣工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制造业里每十个工人有四个是派遣, 他们平均工资比正式工低近一半,社保断缴率超过三分之一。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成千上万的劳动者,在为单位创造价值的同时,却被系统性的排除在单位人的福利和保护之外。 作为律师,我经手过太多相关案子,最让人无力的是那种三角关系,你给 a 公司干活,签合同的是 b, 派遣公司出了事, a 和 b 互相踢皮球,劳动者的权益就在这种扯皮中消磨殆尽。 所以,这次两会的声音是一个强烈的信号,它戳破了一个存在已久的脓包。但我的观点可能更激进一点, 我们不仅要讨论废除一个制度,更要彻底废除派遣工这个制造隔阂、制造不平等的身份。本身劳动的价值只应取决于岗位和贡献,不应由意志合同的签订主体来决定。 一个在岗位上工作超过一年甚至三年、五年的劳动者,凭什么不能?是不该是这个单位的自己人?未来的方向应该是非正式,即转正。企业要么用正式合同给予劳动者完整的尊严和保障,要么为真正的短期临时需求 去寻找更规范的外包或项目合作模式,必须掐断企业长期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念想。这次提议是在为超过六千万派遣公讨一个迟到的公平。这不仅仅是改革制度,这是要动一部分人躺着赚钱的奶酪,阻力会非常大, 但他关乎最基本的劳动正义。如果你也认同,请让更多人看到这条视频。推动改变,需要每个人的关注和声音。我们要的很简单,让所有劳动者的付出都能被光明正大的计价,被堂堂正正的保障。我是李律师,关注我,多学点法律,少踩点坑!

有一个建议,很多人看了都会沉默,建议规制外包,同工不同酬。什么意思?我给你讲个事你就明白了。 我认识两个人,在同一栋里上班,一个是正式工,工资八千五险一金,年终奖,节假日福利一样不少。而另一个是外包工,干同样的活甚至更累,工资五千五险按最低的交公积金,没有节假日福利,那是正式工的。 他俩一起吃饭,一个不敢问对方工资,一个不敢说自己工资,你说这公平吗?有人会说,外包也是自己选的,没人逼。也有人说,干的活一样,拿的钱不一样,这不是欺负人吗?同工同酬不是施舍,是对人最基本的尊重。

刚刷到这新闻啊,当事人是有感而发,就建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这个话题。有用工单位直接跟劳动者签合同这个话题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个可不是我说的啊,是这些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说的话。他表示啊,劳务派遣现在已经成了企业减少用工成本、克扣 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工具和手段,甚至有的公司他通过逆向派遣员工来转换身份,规避用工责任,这严重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的原则。 被你的劳务派遣的一个实质就是要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才能实施这种制度,它严重的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说这种制度跟现在的劳资关系它已经严重的不匹配了,所以建议废除。作为一个劳动法的律师,这个提议我举双手赞成,你们呢?